1.採檢須知 |
(1)檢體/採檢容器:Blood/02-黃頭管、急件:03-綠頭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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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建議採檢量:血液:3.5 mL(不得少於1 m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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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採檢注意事項(病人準備)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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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檢體傳送要求 |
室溫傳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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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退件條件 |
(1)符合一般退件條件,請參見【檢驗資訊查詢系統】<檢體採集原則>「一般退件條件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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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特殊退件條件:
Moderate-Hemolytic(2+~3+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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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檢體之儲存條件 |
(1)傳送前儲存條件:
建議於採檢後2小時內送檢;無法送檢者,請分離血清或血漿直立密封保存於室溫(檢體不建議冷藏或冷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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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檢體上機(檢驗)前儲存條件:
已分離的血清或血漿不建議冷藏或冷凍保存。因此冷藏或冷凍後檢體不接受追加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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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:
於2-8℃冰箱保存7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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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追加(requesting additional) /複驗(repeat)條件 |
冷藏或冷凍後檢體不接受追加檢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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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進一步檢驗(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)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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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受理時間 |
24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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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報告時效 |
急診或病房急件:30分鐘
門診等候報告:40分鐘
病房:4小時 (8AM~12AM)、其餘時段為2小時
門診:1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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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檢驗方法 |
Spectrophotome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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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生物參考區間 |
140-271 U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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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適應症 |
定量血清或血漿中LDH(乳酸去氫?)的活性,協助診斷肝臟及心臟等相關疾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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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臨床意義 |
乳酸脫氫酵素的測量是用來診斷與治療肝疾病,例如急性病毒性肝炎,肝硬化及轉移性肝癌,心臟疾病(例如心肌梗塞),肺臟或腎臟的腫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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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執行組別 |
生化室(連絡電話:05-5871111轉290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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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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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資料來源 |
OM02-C-117 LDH 檢測操作作業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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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生效日期 |
2020/7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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