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採檢須知 |
(1)檢體/採檢容器:Blood/04-紫頭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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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建議採檢量:2 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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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採檢注意事項(病人準備)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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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檢體傳送要求 |
同傳送前儲存條件送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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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退件條件 |
(1)符合一般退件條件,請參見【檢驗資訊查詢系統】<檢體採集原則>「一般退件條件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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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特殊退件條件:
檢體clo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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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檢體之儲存條件 |
(1)傳送前儲存條件:
室溫保存於6小時內送檢或冷藏(2-8℃)保存於24小時內送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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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檢體上機(檢驗)前儲存條件:
室溫保存於8小時內完成檢測或冷藏(2-8℃)保存於24小時內完成檢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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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:
於2-8℃冰箱保存7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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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追加(requesting additional) /複驗(repeat)條件 |
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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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進一步檢驗(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)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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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受理時間 |
24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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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報告時效 |
24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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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檢驗方法 |
鏡檢法:以超活體染色(supravital stain)製備成血液抹片後於顯微鏡鏡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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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生物參考區間 |
0.5-1.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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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適應症 |
1.貧血原因之調查
2.貧血治療(如鐵劑、維他命B12)療效之監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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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臨床意義 |
1.單純計數網狀紅血球比例在臨床上較不具參考意義。需搭配網狀紅血球生產指標(Reticulocyte Production Index)才能對造血機能做出正確的判斷,RPI計算方法見本文件3.1。
2.臨床上RPI上升可能與慢性溶血、近期大量出血、和貧血治療後的反應有關。
3.RPI降低則表示骨髓造血機能低下,如:再生不良性貧血、惡性貧血或嚴重缺鐵性貧血。或者是紅血球造血失效,如:維他命B12和葉酸缺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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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執行組別 |
血液室(連絡電話:05-5871111轉29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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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其他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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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資料來源 |
OM02-C-318 Reticulocyte檢測操作作業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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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生效日期 |
2019/4/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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