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採檢須知 |
(1)檢體/採檢容器:1.糞便;77.立寶糞便採檢瓶、22.一般糞便收集瓶
2.body fluid, CSF, sputum/35.50mL無菌試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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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建議採檢量:糞便:拇指大小。其他檢體別:1 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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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採檢注意事項(病人準備):a.住院三天以上的病人1.未經感染科醫師會診者,不建議直接採集糞便檢體送驗2.同一次住院期間,最多應僅送驗兩次糞便檢體,但經感染科醫師建議者,不在此限。 b.在抗生素或止瀉劑使用前收集糞便 c.糞便收集前,避免使用礦物油、鉍劑(bismuth)或鋇劑(barium)。 d.可於馬桶或便盆解便,坐式馬桶解便時應盡可能解在馬桶前端,不要解在水中,若為蹲式馬桶或便盆則盡可能取未沾水或尿液之糞便。 e.使用一般糞便收集瓶蓋之杓子,挖取約一拇指大小的糞便量,請挖取含血液、膿液或黏液的糞便,連同杓子鎖緊於收集盒。 f. 若為液狀糞便,則以滴管吸取2 mL,放入50 mL無菌試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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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檢體傳送要求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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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退件條件 |
(1)符合一般退件條件,請參見【檢驗資訊查詢系統】<檢體採集原則>「一般退件條件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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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特殊退件條件:
a.同一次住院期間已送檢二次者,若無感染科醫師建議時,第三次以上送檢一律退件。 b.檢體量過少時,會造成寄生蟲數量過少,導致報告結果偽陰性,如經濃縮法離心後以肉眼檢視沒有沉澱物,則退件處理。 c.糞便檢體量過多時(超出2/3),會造成糞便收集瓶太滿而影響操作,若收集瓶沒有污染,可由操作人員自行分裝;但檢体過多溢出導致收集瓶遭污染,可能危害操作人員安全,而檢体可再取得,則退件處理。 d.乾掉的糞便檢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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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檢體之儲存條件 |
(1)傳送前儲存條件:
室溫(≦35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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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檢體上機(檢驗)前儲存條件:
室溫可保存24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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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:
檢體:存放於2-8℃保存;陰性保存七天,陽性保存三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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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追加(requesting additional) /複驗(repeat)條件 |
無法追加複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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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進一步檢驗(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) |
無法進一步檢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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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受理時間 |
24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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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報告時效 |
報告所需時間為3個工作天(若同時開立protozoa檢驗者,為提昇檢出率,待protozoa完成後再發報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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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檢驗方法 |
以Direct wet mount直接鏡檢法、以CFEA(Charg’s feces examination apparatus)濃縮集卵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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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生物參考區間 |
Not Fou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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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適應症 |
疑似寄生蟲感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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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臨床意義 |
鏡檢時發現糞便中有蟲卵時,即代表可能感染該寄生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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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執行組別 |
鏡檢室(連絡電話:05-5871111轉29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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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其他 |
當臨床醫師懷疑而須執行Body fluid、CSF、Sputum或其他檢體別鏡檢時,須於報告上備註檢體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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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資料來源 |
OM02-C-508 Parasite ova & Protozoa檢測操作作業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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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生效日期 |
2020/4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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