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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課公告
10803
日 期:2019年3月26日
受文者:全體醫護人員
主 旨:公告檢驗課委外代檢之檢驗項目,提供醫護人員參考。
說 明:
1. 本院委外代檢項目共435項,其中以委託總院代檢為主,佔85%,細項如附件。採檢時原則上每張檢驗單只對應一支檢體。
2. 因為項目繁多,可以簡單的從檢驗單資訊辨識,說明如下:
甲、 門診(急診)檢驗單執行單位顯示在左下角,若是顯示雲林檢驗課代表本院檢驗(或委託總院以外的機構代檢),只要執行單位不是雲林檢驗課的話都是由總院代檢。
乙、
丙、 住院檢驗單執行單位是在上方,若是顯示雲林檢驗課代表本院檢驗(或委託總院以外的機構代檢),只要執行單位不是雲林檢驗課的話都是由總院代檢。
3. 若有相關問題,請聯絡檢驗課劉梅秋課長,分機29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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